全音符
在音乐记谱中,全音符是一种音符时值,在13世纪后期已有使用。在五线谱记法中,全音符表示为一个空心的椭圆符头(如上图左边的记号)。全音符的音长是四分音符的4倍,即4/4拍中的4拍。类似的,乐谱中的“若干分”音符的音长都是全音符相应分之一:二分音符的音长是其二分之一,八分音符的音长是其八分之一,以此类推。
在一些自由拍子的乐曲,如安立甘式圣咏,全音符及全休止符也可指一个完整小节的时值。
全休止符
全休止符是乐谱中指示不进行演奏的休止符。通常表示为一个实心的长方形记号,“挂”在从上数起的第二条谱线(即第四线)上(如上图右边的记号)。
在记谱中,全休止符可以用来指示一个完整小节的休止,而不论这个小节是否是四拍的[1]。比如说,一个3/4拍的小节中只标记一个全休止符,就表示这个三拍的小节完全休止,休止时值为三个四分音符(不是四个)。而在一个小节中的时值比全音符长时,例如一个5/4拍的小节中有一个全休止符和一个四分音符,则全休止符仍代表休止四拍。
在五线谱中,全休止符通常画在第四线下方,除非是受到该小节其他声部的阻碍而需移到其他的线之下;如果是完整小节的休止则在小节置中,如果指休止的全音符则在该音符应在的拍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