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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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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鲸
大明太仆寺少卿
籍贯山东济南府历城县
字号字子长,号横海
出生嘉靖十九年(1540年)十月十六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许氏
出身
  • 嘉靖四十三年甲子科举人
  • 隆庆二年戊辰科同进士出身

于鲸(1540年—?),字子长,号横海,山东承宣布政使司济南府历城县(今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山东乡试第十九名举人。隆庆二年(1568年)中式戊辰科进士[1][2]。授刑部湖广司主事,万历二年(1574年)四月迁河南道监察御史,四年三月巡按真定等处,五年十二月奉敕巡按顺天。十年三月升太仆寺少卿,十二月被降二级调外任[3],十一年二月罢官闲住。丁忧归,不久去世[4]

家族

曾祖于美;祖父于恭;父于芳,母顾氏。重庆下。兄鲲。弟蛟、飞[5]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三十一》:万历十年十二月丙申,吏科给事中陈与郊论礼部左侍郎陈思育、太仆寺少卿于鲸夤缘徐爵,结纳冯保,朋奸误国,亟当罢黜,以清仕路。有旨:陈思育留用,于鲸降二级调外任。已而思育抗章求辩,复为礼科给事中陈烨所劾,言思育以大臣被论,不思阖门省过,乃摭拾强辩,大乖法纪,因尽发其营私黩货,纵欲宣淫诸不法事,其最甚者乘机诈梁驸马银二千两,致伊父发揭索取;结纳故相张居正家人游七,凭藉吹嘘,制一手卷,题曰楚滨欣赏,捏写同院诸臣姓号,诗赋连篇贺之,因得玉杯、古画、犀带为谢。典试预通关节,贿卖举人查谦亨等十数名,纳成国公管家为门下,受馈银千两,令伊子滥买武科。
  4. ^ 汉籍电子文献数据库-明人传记资料索引 ,93: 于鲸,字子长,山东历城人。隆庆二年进士,授刑部主事,迁御史,累官太仆少卿,丁忧归,未几卒。
  5.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隆庆二年戊辰科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