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齋藤飛鳥曾於2015年8月11日通过新条目推荐投票,登上維基百科首頁的「你知道嗎?」欄位。 | |
條目經討論合併,如有異議或新來源請於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 提出,不要私自重建。--Nivekin※請留言 2015年8月4日 (二) 10:3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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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主題或以下段落文字,移動自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执行者:Jimmy-bot(留言) 2015年8月17日 (一) 08:42 (UTC)。[回复]
事緣User:Nivekin根據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3/01/08將齋藤飛鳥條目重定向自乃木坂46,但是本人覺得條目具關注度,於是將其回退,但被Nivekin再度回退,指出有關條目需先在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討論。但我認為有關頁面只是被重定向而非被刪,毋須在存廢覆核請求討論,於是我再進行兩次回退,但均被Nivekin回退。基於WP:3RR,我無法再進行回退,故在此詢問經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議決合併的條目如需進行重建,是否需在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討論?在此順道召喚原主編@The powder toy,表達看法。-- Billy talking to HK People貢獻 2015年8月4日 (二) 12:36 (UTC)[回复]
- @Nivekin:@Billytanghh:我覺得這種情況不需在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討論便可直接擴充。大幅擴充條目使之具有關注度還需要大家的同意?這是好事阿!當初不就是因為沒有關注度才被提交存廢討論然後重定向的嗎?那麼新創條目與擴充非重定向條目要不要經過同意?-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5年8月4日 (二) 13:24 (UTC)[回复]
- 條目並不一定是因關注度存廢(雖然這條是)。應經由存廢複核。另,您在齋藤飛鳥的行為已經 3RR。--Zetifree (Talk) 2015年8月4日 (二) 14:25 (UTC)[回复]
- 但是目前這條目並不是由「編輯已遭刪除條目(紅字)」而產生的吧!?另,我根本沒編輯過齋藤飛鳥,怎會3RR?您指錯人了。-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5年8月4日 (二) 14:31 (UTC)[回复]
- 我回覆的根本就不是你,瞪大眼睛看看嵌套關係。--Zetifree (Talk) 2015年8月6日 (四) 01:49 (UTC)[回复]
- (!)意見 存廢討論的結果不論是合併、刪除還是保留,要推翻應該在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討論,因為這是大家當時的共識。如果大家都只在合併的重定向上改寫,那便沒有人會知道並重新審定關注度或任何其他之前引至合位或刪除的問題(重定向改寫,不是新條目,不會在新條目列表出現,也即是沒有巡查員會發覺,改成怎樣也不一定有人見到)。--Nivekin※請留言 2015年8月5日 (三) 02:55 (UTC)[回复]
(:)回應如果是可信任用户的改写应当被接受,表示此事处理的确欠妥,不过目前来看,之前的存废理由已不存在,且已通过存废复核,按方针可以建立新条目。以上。--The powder toy(留言) 2015年8月5日 (三) 04:33 (UTC)
@nivekin:关于李正信条目的问题请过目。--Cosine02 2015年8月5日 (三) 06:29 (UTC)[回复]
- @nivekin:題外話,請教新條目列表在哪裡?我怎麼都不知道有這個列表?-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5年8月6日 (四) 16:47 (UTC)[回复]
- @克勞棣:阁下想要的是这个页面?——萌萌哒CFSO6459(留言) 2015年8月7日 (五) 00:24 (UTC)[回复]
- (!)意見類似的問題早在2013年2月時就討論過一次,我認為除非是直接複製了當初被合併或提刪成功的內容重新貼上,否則只要是經過適當改寫、內容完全不同的條目,縱使一度被提刪或合併過,也應該當作普通的新條目看待,而不需經過存廢覆核請求或什麼莫名其妙的審查程序才准許重寫。之所以主張主要有下面幾個論點:一、條目當初可能是因為編寫者不懂關注度規則沒有適當舉證或說明條目主題為何值得被收錄而遭提刪/合併,並不見得表示主題真的不值得收錄;二、同樣的一個人物/事物,第一次被提刪時可能真的不夠知名,但過了幾年之後難保其知名度不會大幅提升到符合關注度要求的程度,這狀況尤其在演藝人員的領域特別容易見到。
- 因此,若認為主題條目還是有關注度不足的疑慮,可以重新掛模版進行檢討,至於啥會繞過巡察之類技術性的問題,請自行尋找技術性解決提案,但不該拿技術問題來扯百科全書內容改進的後腿。畢竟,就算通過巡察也不表示條目不會被人寫爛,百科內容的好壞是取決於由誰改寫與改寫得好不好,而不是取決於有沒有通過巡察。--泅水大象™ 訐譙☎ 2015年9月3日 (四) 06:4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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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8年6月24日 (日) 10:09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