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如皐
項如皐(17世紀—17世紀),字孟凱,號幾石,南直隸寧國府太平縣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項如皐個性剛介,喜歡交遊,博學有名聲,崇禎九年(1636年)中舉人,十三年(1640年)賜特用出身[2],獲授刑部福建司主事、十四年陞工部都水員外郎、十五年再擢工部都水司郎中,同年卒於任。
任職刑部主事時,剖決明敏,保護善人,奏覆稱旨,曾釋放未決案件中賀鼎、胡周鼒、方孔炤、解學龍、虎大威等二百八十七人;黃道周忤逆崇禎帝,解學龍等人請他上疏救助,他寫下疏草呈上令三堂咋舌,他堅持說:「如果聖怒不測,由我擔當。」不久黃道周獲釋,項如皐隨即去世,由雷縯祚、劉理順治喪,其行李中只得銀五兩、敝衣一襲、書數卷,因此集資殮葬。同僚都水司管河郎中鍾奇出差高郵,送其棺木返鄉。
項如皐生前有詩:「天上法輪從地轉,人閒孽債亦予辜」[1]。
錢海岳《南明史》則稱他在隆武年間仍在世,在隆武朝廷擔任工部都水司員外郎、郎中,應是誤載[3]。
家族
祖父項陛,歲貢、樂陵知縣,
引用
- ^ 1.0 1.1 嘉慶[安徽]《太平縣志·卷六》:項如皐,字孟凱,號幾石,履齋嫡孫,剛介耐貧,喜交遊博學有時譽,習制舉業務,從性地尋源本故,語出往往見血;誠刻意脩行、誠篤薪水,不充志、不刻素、不出入公府,然遇事當言輙正襟,言之利弊劃然。崇貞丙子膺鄉薦,越五年庚辰以特用授北刑部福建司主事,剖決明敏,尤保護善類,嘗奏覆稱旨,出滯獄賀鼎、胡周鼒、方孔昭、解學龍、虎大威等二百八十七名武英股大學士;黃道周忤旨,上震怒,解學龍等竝以薦與救得罪,如皐撰疏草呈,三堂咋舌,如皐堅請曰:「倘聖怒不測,皐請當之。」疏上道周得釋。皐尋卒,雷縯祚、劉理順經紀其喪,檢笥中惟銀五兩、敝衣一襲、書數卷而已,為之醵賻以殮,及同司鍾奇出差高郵,乃以其櫬歸;初皐典禁詩有云:「天上法輪從地轉,人閒孽債亦予辜」其度量宏遠亦可想見一班云。
- ^ 嘉慶[安徽]《太平縣志·卷五》:文甲……明……項如皐 崇禎庚辰,仕刑部主事,見名臣……文科……明……項如皐 崇禎丙子,見文甲
- ^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三·列傳第十九》:同(周汝璣)時(隆武)工部司官……項如皐,寧國太平人。崇禎十三年特用。自刑部主事歷都水員外郎、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