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紳
陳紳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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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 | |
籍貫 | 福建興化府仙游县 福建興化府莆田縣鹽籍 |
字號 | 字觀佩 |
出生 | 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七月十一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邹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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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紳(1546年—?),字觀佩,福建興化府莆田縣鹽籍,仙遊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福建鄉試第三十四名,萬曆二年(1574年)甲戌科會試第四十四名,登三甲第一百一十三名進士[1][2]。授吉安府推官,署安福县事,十一年九月因刘台案被革职为民。
家族
曾祖陳德五;祖父陳靜夫;父陳肖登。母吳氏。具庆下。弟緋、縉、綸、綺、絅、絲[3]。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二年甲戌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