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緝(?—1422年),字仲熙,江西吉安府吉水縣人,明朝官員。
洪武年間,中舉明經,授星子教諭。建文年間,任國子監助教。明成祖即位後,升翰林院侍講。東宮建立後,兼任左中允,屢次參與負責國子監事務。永樂十九年(1421年)冬,升右庶子兼侍講。永樂二十年(1422年)九月死於任上[1]。
参考文献
- ^ 《明史》(卷164):“鄒緝,字仲熙,吉水人。洪武中舉明經,授星子教諭。建文時入為國子助教。成祖即位,擢翰林侍講。立東宮,兼左中允,屢署國子監事。永樂十九年,三殿災,及言者多斥時政,帝不懌,而大臣復希旨詆言者。帝於是發怒,謂言事者謗訕,下詔嚴禁之,犯者不赦。侍讀李時勉、侍講羅汝敬俱下獄;御史鄭維桓、何忠、羅通、徐容,給事中柯暹俱左官交阯。惟緝與主事高公望、庶吉士楊復得無罪。是年冬,緝進右庶子兼侍講。明年九月卒於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