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有章
邱有章,字有鳳,號鳴崗,為中國清朝武官官員,本籍福建,行伍出身。[1]
生平
邱有章於1748年(乾隆13年)奉旨接替鄭李嘉,於台灣地區擔任澎湖水師協副將。而隸屬台灣鎮之下的此官職職等為正二品,是台灣清治時期的這階段,扼守台灣海峽的重要武將,並統帥兩標水營,數千名水師兵勇。[1]
1750年(乾隆15年),邱有章與時任澎湖通判何器啟用公捐,擴建祠壇。[2]
相關條目
參考文獻
-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參考資料
- ^ 1.0 1.1 1.2 王滋敏、吳培基. 〈赤崁村龍德宮「绥及萬方」匾額 〉. 澎湖島嶼生活記憶.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31) (中文(臺灣)).
- ^ 余, 光弘. 《媽宮的寺廟:馬公市鎮發展與民間宗教變遷之研究》 (PDF). 臺北市: 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 1988: 40–42 [2018-10-01].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8-09-25) (中文(臺灣)).
前任: 鄭李嘉 |
澎湖水師協副將 1748年上任 |
繼任: 林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