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廷襄
譚廷襄(?—1870年),字竹厓,浙江山陰人,清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道光十三年(1833年)進士,選庶吉士,散館授刑部主事,再遷郎中。歷官直隸永平府知府,保定府知府、順天府尹、刑部侍郎。咸豐六年(1856年)出為陝西巡撫。咸豐七年(1857年)署直隸總督。咸豐八年(1858年)第二次鴉片戰爭爆發,英軍攻佔大沽砲臺,進軍天津。中英簽訂《天津條約》。因欽差大臣僧格林沁參劾,譚廷襄被革職遣戍軍臺。咸豐九年(1859年)以三品頂戴署陝西巡撫。時值英法聯軍進攻北京,款議未定,恭亲王奕訢、文祥等奏請咸豐皇帝西巡,遭譚廷襄與陝甘總督樂斌上疏反對。咸豐十一年(1861年)授山東巡撫。山東諸郡縣群盜蜂起,捻軍自安徽入山東,幅軍、長槍會、白蓮教等同時反清。僧格林沁大軍駐山東督剿,譚廷襄率兵出省協助,並督各郡縣團練防剿。同治元年(1862年)兼署河東河道總督。同治三年(1864年)入為刑部左侍郎,歷工部右侍郎兼管錢法堂事務、戶部左侍郎等職。同治五年(1866年)湖北巡撫曾國荃疏劾湖廣總督官文貪庸驕蹇,官文罷職,令廷襄署湖廣總督。同治六年(1867年)回京,署吏部侍郎,遷左都御史。再遷刑部尚書,兼署吏部。同治九年(1870年)卒,贈太子少保,諡端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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