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棻 (參議院議員)
蔣棻 | |
---|---|
生平
民国3年(1914年)12月,蒋棻出任福建水上警察厅厅长。[2]
1918年,蒋棻当选中华民国第二届国会参议员。1920年,第二届国会解散。[3]其间,1919年五四运动中,张玉庚、庄陔兰、王锡蕃、李元亮、尹宏庆、刘星楠共同提出《张玉庚等请政府训令专使拒绝签字提议案》,并获得蒋棻、林炳华、陈介、吴德培、徐果人、毕桂芳、刘冕执、蔡汉卿、陈邦燮、萧延平、翟文选、成多禄连署。[4]
1922年2月22日,蒋棻被任命为甘肃省泾源道尹,同年由樊鼎枢取代。[5]
参考文献
- ^ 张朋园,中国民主政治的困境,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392页
- ^ 福州市志(第六册)第二节 民国时期警察机关,福州地情网,于2013-05-30查阅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钱实甫,北洋政府职官年表,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年
- ^ 拒签对德和约的斗争,人民网,于2013-05-30查阅. [2013-05-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4-04).
- ^ 郭卿友主编. 中华民国时期军政职官志. 甘肃人民出版社. 199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