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士諤
羊士谔(?—?),字谏卿,唐朝洛阳(今屬河南)人,官至戶部郎中。
生平
唐德宗贞元元年(785年),進士及第,授常州义兴縣尉。貞元九年,任右威卫兵曹参军,入浙东皇甫政幕佐。[1]贞元末年,充任宣歙巡官。唐順宗永贞元年(805年)因妄議王叔文,贬為汀州臨化縣尉。[2]不久福建观察使阎济美奏为大理评事。唐憲宗元和初年,宰相李吉甫擢拔为监察御史,後轉任侍御史、内供奉。元和三年(808年),因与窦群、张仲方誣陷李吉甫事,贬资州刺史,尚未成行,改巴州刺史。[3]元和九年移任資州(今四川資中)刺史,十年移任洋州(今陕西洋县)刺史,十二年轉任睦州(今浙江建德东北)刺史。十四年五月入京任户部郎中。[4]卒年不詳。有《羊士谔诗集》一卷。《全唐诗》存其詩一卷。
注釋
- ^ 孟簡《建南鎮碣記》:“太山諫卿受氣端勁,為文雅拔,由進士尉陽羨,安定公(皇甫政)愛其道直,延為從事。”
- ^ 韓愈《順宗實錄》卷四:“六月己亥,貶宣州巡官羊士諤為汀州寧化縣尉。士諤性傾躁,時以公事至京,遇叔文用事,朋黨相煽,頗不能平,公言其非。”又見孟簡《建南鎮碣記》:“諫卿永貞年為讒賊所中,謫居汀州。”
- ^ 孟簡《建南鎮碣記》:“宰臣論其冤濫,故福建廉使閻公(閻濟美)得以上請,復歷大理評事,遽徵拜監察禦史。未經歲,台丞上薦不次,遷侍禦史。以言語明切,將酬相府,且不入,出為巴州刺史。”《旧唐书•张仲方传》载:“会吕温、羊士谔诬告宰相李吉甫阴事,二人俱贬,仲方坐吕温贡举门生,出为金州刺史。吉甫卒,入为度支郎中。时太常定吉甫谥为‘恭懿’,博士尉迟汾请为‘敬宪’,仲方驳议曰:……自驳谥之后,为德裕之党摈斥,坎坷而殁,人士悲之。”
- ^ 詳見傅璇琮主編《唐才子傅校笺》第二冊363頁。
參考書目
- 《唐才子傳》卷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