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江峰
王江峰(1970年2月7日—),山东省招远市人,网名转莲,维权公民,中国在押维权人士。[1]
简历
- 曾是招远市蚕庄供销社主任,2003年被因职务侵占罪判刑6个月,缓刑一年。王不服判决,坚持上访申诉,被多次行政拘留。[2]
- 2013年被当局处以“劳教一年”,理由是王江峰到位于北京的联合国开发署上访。[2]
诋毁、谩骂、敌视中国领导人被判刑两年
2017年4月7日,山东省招远市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王江峰有期徒刑两年。[2]当局指控王江峰在微信和QQ软件聊天群,多次发表诋毁、谩骂、敌视前任和现任国家领导人的言论。王江峰辩护人之一的李永恒律师星期四对美国之音表示,王江峰的言论应当在宪法保护的言论自由范围内,不构成犯罪。[3][4]
家庭
参见
参考文献
- ^ 王江峰(CPPC编号:00496). 中国政治犯关注. 2017-03-22 [2017-08-12].
- ^ 2.0 2.1 2.2 2.3 2.4 讽刺“毛贼”“习包子” 山东网民王江峰判刑两年. 自由亚洲电台. 2017-04-12 [2017-08-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12).
- ^ 中国一网民转发讽领导人言论被判刑两年. 美国之音. 2017-04-13 [2017-08-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5-09).
- ^ 在微信上称领导人“习包子”山东网民王江峰遭判刑2年. 香港01. 2017-04-15 [2017-08-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