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沈瑞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沈瑞(1662年—1681年),北人[1],清朝公爵,侯爵。因被誣陷參與策劃造反而與二弟沈珽一同自殺身亡。

生平

康熙九年(1670年),沈瑞承襲其叔沈永興之爵位,封為續順公,居於潮州[1]。永曆二十九年(1675年)三藩之亂爆發,鄭經掠廣,沈瑞隨總兵劉進忠投降鄭經,封為懷安侯,居於思明,永曆三十一年(1677年)二月,舉家遷居東寧台灣),並娶鄭斌之女鄭氏為妻[1]。沈家人口眾多,所有米糧也不足以讓全家人溫飽,祖母金氏因此時常拿出黃金交換,或拿出元寶燒鑿維生[1]。鄭經的貼身侍衛馮錫範得知此事後,便十分覬覦那些錢財[1]

永曆三十五年(1681年),鄭經逝世,馮錫范掌權,同年姚啟聖部下傅為霖造反事發,馮錫范便羅織沈瑞的罪名,指控其參與策劃造反[1][2]。之後六官開會表決,一致認為不該「以『莫須有』之事,而置瑞於死地」,但馮錫範私自命令部下陳慶用白布將沈瑞及沈珽兩人勒死[1]。沈瑞聽到消息後,便與沈珽一同上吊自殺[1]

沈瑞自殺後,馮錫范囚禁其眷屬,僅將沈瑞之妻鄭氏釋放。後鄭氏亦上吊自殺[1][2]

參考資料

  1. ^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蘇南成、呂秉城、王振惠、游醒民、黃典權、葉英、賴建銘 (编). 《臺南市志.卷七:人物志》. 台南市政府. 1979-02-28: 第202–203頁. 
  2. ^ 2.0 2.1 沈瑞. 國家圖書館 台灣記憶. 2003-12 [2021-12-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