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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士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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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士奇
明《三才圖會》載《少師楊文貞公像》
明《三才圖會》載《少師楊文貞公像》
大明少師兵部尚書兼華蓋殿大學士
籍貫江西泰和县
族裔漢族
原名楊寓
字號字士奇,号東里
諡號文貞
出生至正二十五年(1365年)
江西等處行中書省吉安路太和州
逝世正統九年(1444年)
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吉安府泰和县
墓葬泰和縣澄江鎮杏嶺村北山坡
配偶嚴琇
親屬楊景行(曾祖父)(1277至1347)
楊公榮(祖父)
楊子將(父)
陳氏(母)
羅性(繼父)
楊稷、楊(禾道)、楊秫楊導(子)
楊昱(孫)
著作

楊士奇(1365年—1444年),名士奇以字行東里文貞江西等處行中書省吉安路太和州(今江西省吉安市泰和縣)人。明朝內閣首輔兵部尚書華蓋殿大學士,與楊榮杨溥合稱“三楊”,[1]

生平

洪武年間

楊士奇一歲時,父親楊子將去世,其母改嫁時任德安同知羅性,楊士奇遂改姓羅[2]。后一次羅家祭祖,年幼的楊士奇自做土像祭祀楊氏祖先,被羅性發現并贊其志,恢復其宗姓[3]。隨後,羅性因得罪權貴戍邊陝西去世,楊士奇與母回到德安,一邊教學一邊侍母。他遊走湖北、湖南敎學,其中居住江夏的時間最長[4]

建文年間

建文年間,明惠帝召集文臣修撰《明太祖實錄》,王叔英方孝孺以史才推薦楊士奇。[5]之後,他進入翰林,充當編纂官。隨後,吏部對進入史館的文臣進行考試,吏部尚書張紞看到楊士奇的答卷后說:“此非經生言也。”於是奏請為第一名。該授吳王府副審理,仍然供其編纂館職位[6]

永樂年間

明成祖即位后,改楊士奇為翰林院編修。不久,進入內閣,參與負責機務。數月后,晋升為侍講[7]。永樂二年,選拔宮僚,楊士奇為左中允,三年后再升為左諭德。楊士奇為官謹慎,在家從不言公事,即使是至親都不得聽聞。他在明成祖前,舉止恭慎,善於對答,談事有灼見。他人有過失,楊士奇都為之揜覆。當時廣東布政使徐奇統領西南時,贈當地特產與內廷官員,有人得到饋贈名單呈上皇帝。明成祖看后其中無楊士奇名字,於是召見詢問。他回答道:“徐奇當時奔赴廣東的時候,群臣作詩文贈行,當時恰逢我得病未有參與,所以唯獨沒有我的名字。如果我當時無病,是否有我的名字也未知。況且贈禮都是小東西,應當沒有其他意思。”明成祖於是命令燒毀其名單[8]

永乐六年,明成祖北巡,命楊士奇與蹇義黃淮一同留守輔佐太子監國。太子朱高熾喜歡文學,贊善王汝玉以詩法進講。楊士奇則稱:“殿下應當留意學習《六經》,空暇時候則閱讀兩漢時期的詔令。詩歌乃雕蟲小技,不足為學。”太子表示贊同[9]。當初朱棣起兵時候,漢王朱高煦力戰有功。朱棣許諾成功后立其為太子。靖難之役結束后,卻未曾立他,朱高煦於是很怨恨。朱棣又憐憫年幼的趙王朱高燧,并異常寵愛他。於是漢王、趙王聯合離間太子,朱棣頗為心動。永樂九年,明成祖回到南京,召問楊士奇太子監國的情況。他稱太子孝敬,并說:“太子天資高,有過錯必知,然後必改。其存有愛人之心,絕對不會辜負陛下重托。”朱棣聽後大悅[10]。永樂十一年遇到日食,禮部尚書呂震請求不要罷免朝賀,禮部侍郎儀智則持相反觀點。楊士奇則引用宋仁宗故事[11] 力勸,明成祖聽後遂罷免[12]。次年,朱棣北征,楊士奇仍留任輔佐太子監國,當時朱高煦開始不斷譖言太子。當朱棣北征歸還后,太子迎駕遲緩,朱棣氣急下把大量東宮大臣黃淮等人下獄問罪。楊士奇之後趕到,被宥免罪。之後召問太子這件事,楊士奇頓首道:“太子仍然和以前一樣孝敬。凡是這些遲迎的事情,都是臣等的罪過。”朱棣聽後稍微平緩。而其他重臣仍然不斷上疏彈劾楊士奇不應當獨宥,朱棣遂命其下錦衣衛詔獄,之後釋放[13]

永樂十四年,朱棣返回京師,有聽聞漢王奪嫡的不軌行徑,於是問蹇義這些事情。蹇義沒有回答,於是問楊士奇。他對答道:“臣與蹇義都是侍奉東宮的,其他外人不敢對我倆談論漢王的事情。但是皇帝兩次派遣其就藩,都不肯赴任。現在知道陛下要遷都,馬上就請留守南京。這些請陛下仔細考察他的本意。”朱棣聽聞后默然不語,之後起身還宮。居住數日后,朱棣瞭解了所有事情,於是削漢王的兩個護衛營,并安置其到樂安[14]。次年,晋升他為翰林學士,兼任舊職。永樂十九年,改為左春坊大學士,兼任翰林學士。次年,因為輔導太子有失職被連坐,下錦衣衛獄,十天后即得釋[15]

洪熙年間

明仁宗即位后,升楊士奇為禮部侍郎兼華蓋殿大學士。當時仁宗在內閣時,蹇義、夏原吉奏事未退,其遠望見楊士奇,於是對兩人說:“新上任的華蓋殿大學士來了,必定有正直之言,我們不妨都聽下。”楊士奇進言道:“皇上兩日前剛下詔減免歲供,但惜薪司又征棗八十萬斤,這與前詔相矛盾吧。”仁宗遂馬上下令減免一半[16]。當時朱棣剛駕崩,仁宗服制二十七日期滿,大臣呂震上疏請穿吉服。楊士奇則稱不可,呂震隨即高聲厲叱楊士奇,蹇義見此兼顧兩人觀點進言。次日,朱高熾仍然戴素冠穿麻衣上朝,而廷臣中只有楊士奇與英國公張輔仍然服制如初。罷朝后,仁宗對兩旁人說:“(父親)棺木仍然在停柩,我又怎能忍心易服,楊士奇所做的是對的。”之後,晋升楊士奇為少保,與楊榮金幼孜共賜“繩愆糾繆”銀章。之後晋升少傅[17]

當時籓司守令進朝,尚書李慶建議發軍伍的餘馬給有關部門,然後每年課徵馬駒。楊士奇反對道:“朝廷選拔賢能授官,卻用來牧馬,這是重視牲畜而輕視士大夫,怎麼能夠示于後人?”仁宗則批准李慶建議,當時朝廷寂然。楊士奇再次上言力勸,仍不批准。隨後,皇帝駕臨思善門,召見楊士奇說:“我當時怎麼會忘記你的話呢?只是聽聞呂震、李慶等人不喜歡你,我擔心你被孤立,會被他們中傷,所以不欲因為你的話而罷去此事。現在我找到其他人的上書了。”於是拿出陝西按察使陳智稱“養馬不便”的上疏,命其草敕執行。楊士奇隨後頓首稱謝[18]。當時群臣正在朝上商議元旦事宜,呂震請求用樂,楊士奇與黃淮上疏勸阻,仁宗不聽勸阻。后楊士奇再次上奏,在庭中等至晚上十點,仁宗最後同意。一日后,仁宗召對楊士奇道:“呂震每次誤我,如果不是你等人的進言,我早追悔莫及了。”於是下命楊士奇兼任兵部尚書,同食三份俸祿(內閣、翰林院、兵部)。楊士奇則辭去兵部尚書的俸祿[19]。  

仁宗還在太子監國之時,即仇恨御史舒仲成,即位后欲治其罪。楊士奇說:“陛下即位后,曾下詔忤旨的人都得免罪。如果要治舒仲成的罪,則當時的詔書則無信,眾多大臣會因此恐懼。皇上為何不能效仿漢景帝對待衛綰呢?”仁宗於是打消此念頭。當時有人稱大理寺寺卿虞謙言事不密,仁宗大怒降其一級。楊士奇為他鳴白,得以虞謙恢復原籍。之後大理寺少卿弋謙因言得罪。楊士奇稱:“弋謙是應詔而陳言。如果要加其罪行,恐怕群臣自此都不再說話了。”仁宗因此立升弋謙為副都御史,且下敕引過自咎[20]

有大臣上書歌頌太平盛世,仁宗示與列位大臣,群臣皆以為然。唯獨楊士奇稱:“陛下雖然澤被天下,但是靖難所牽連的流徙尚未歸鄉,戰爭所導致的瘡痍尚未恢復,百姓仍然為温饱擔憂。應當继续休息生息數年,太平盛世才可期至。”仁宗表示贊同,并称:“我对你们至誠,是希望匡正辅佐、糾正錯誤。但只有楊士奇曾經五次上書,你們等人均無一言。果真朝廷政事毫無錯誤?天下太平了么?”群臣聽後慚愧道歉[21]。同年四月,仁宗賜楊士奇璽書以表彰其賢德忠貞。此後,命修《明太宗實錄》,楊士奇與黃淮金幼孜楊溥俱充總裁官[22]。不久,仁宗病重,召楊士奇與蹇義、黃淮、楊榮到思善門,命楊士奇書寫遺敕召太子朱瞻基到南京[23]

宣德年間

明宣宗即位后,擔任總裁修撰《明仁宗實錄》。宣德元年,漢王朱高煦起兵謀反。明宣宗親征平定叛亂。部隊歸還抵達獻縣單家橋時,戶部侍郎陳山迎謁,并上言汉、赵二王沆瀣一气,请宣宗乘势袭彰德(今河南安阳)逮捕赵王朱高燧杨荣支持陈山的主张,但遭到杨士奇的反对。士奇稱:“說人叛變應當有實証,難道可以欺騙天地鬼神麼?”楊榮厲聲喊道:“你是要阻撓國家大計麼?現在逆黨(朱高煦)都稱趙王相謀為實,怎麼說沒有理由?”士奇說:“太宗皇帝有三個兒子,當今皇上只有兩個叔父。有罪的不可赦免,但無罪的應當厚待,懷疑的話則防範,使得沒有憂患而已。何必動輒加兵相戰,傷天上的皇祖之意呢?”當時只有楊溥贊同楊士奇看法。於是楊榮率先入諫,楊士奇隨後,宣宗命皇宮侍衛不予兩人入宮,並先行召見蹇义夏原吉,兩人均贊同楊士奇看法[24]。宣宗於是無意加罪于趙王,部隊直接回京。抵達京師后,宣宗召見士奇,并問其:“現在很多人都在上奏趙王事,怎麼辦?”他回答道:“趙王是您最親的親人,陛下應當保全他,不要被群臣言論所迷惑。”宣宗稱:“我想把群臣的奏摺都拿給趙王看,令其自己處理如何?”他對答道:“甚好,如果能夠賜一璽書更好。”於是朝廷發送璽書奏摺給趙王。趙王看後大喜,哭著說:“我活命了。”隨即上書表示感謝,且獻出護衛部隊,言論從此停息。宣宗從此待趙王日益親切而輕待陳山,此外還對士奇說:“趙王之所以得以保全,都是您的功勞啊。”并賜金幣給他[25]

自明成祖攻佔交阯(現越南)并設置交阯布政使司后,該地區屢次叛變。明朝屢次發兵征討均戰敗。交阯黎利派人偽請立陳氏後人。宣宗也厭惡兵戰,預備答應其請求。英國公張輔、戶部尚書蹇義等大臣以下數人都稱,答應的話,沒有甚麼道理,反而只會示弱于天下[26]。宣宗於是召見楊士奇、楊榮商議,兩人力言稱:“陛下體恤百姓,不是無名之舉;漢朝放棄珠崖郡,史書都以此為美談,不是示弱。請許其方便。”於是宣宗下令命選擇使者出使交阯,蹇義推薦善於口辯的伏伯安。楊士奇則表示:“善於言辭的人不忠信,雖然交阯是蠻貊之邦也不可派遣。伏伯安是小人,去的話只會辱國。”宣宗贊同其言,改派他人。從此,明朝放棄交阯并罷兵,每年省出軍費超過白銀萬兩[27]

宣德三年,杨士奇以吏部尚书郭璡望轻,架空吏部,大开私谒之门。

宣德五年,宣宗奉皇太后謁陵,召見英國公張輔、尚書蹇義及楊士奇、楊榮、金幼孜、楊溥,在行殿中張太后朝見并慰勞眾臣。宣宗又對楊士奇說:“太后對我說,先帝當時在青宮,只有您敢於直言不忌,先帝能夠聽從,所以諸事得以不敗。她又叮囑我應當接受直言。”士奇對曰:“這是皇太后的盛德之言,希望陛下能夠記住它。”[28] 當時士奇已老有疾,上朝均遲,無法論奏。宣宗曾微服私訪,某夜訪問楊士奇家。士奇倉猝迎接,并頓首道:“陛下怎麼能以社稷宗廟之身而自輕?”宣宗答道:“我只想和您商量事情,所以來拜訪。”幾日后,宮中捉獲兩盜且有異謀。宣宗於是召見士奇,并稱“今而後知卿之愛朕也。”[29] 當時明朝屢遭水旱災害,宣宗召見楊士奇討論下詔寬恤免災租稅等事。楊士奇於是請奏免除百姓所欠的薪鱼钱、減官田租赋、免除粮税、清理冤假积案、裁汰工役等建議,使百姓獲益。過兩年后,宣宗對士奇說:“體恤百姓的詔書已經下很久了,現在還有什麽要體恤的呢?”他則稱:“此前下詔減官田租,但戶部仍然徵收如舊。”宣宗不悅稱:“那現在必須執行,不遵守者依法處理。”他還請求招抚逃民,严惩贪污官吏,提舉有文學、武勇才能的人,命曾經被判極刑的犯人子孫也有從官資格。此外,他還請廷臣三品以上及二司官各自舉薦人才(于謙周忱況鍾等人即此時被舉薦)。這些建議均得到宣宗批准[30]

當時,宣宗勵精圖治,士奇等內閣廷臣同心輔佐,海內號為治平。宣宗還模仿古代君臣豫游,每到年初,均賜百官十日假期。到西苑萬歲山郊遊時,諸位學士均跟從,進行賦詩賡和,宣宗并問民間疾苦。朝議中的論奏,宣宗均虛心傾聽採納[31]。此外,朝廷上內閣大臣相處融洽、風氣為正。宣宗即位時,內閣臣七人中陳山、張瑛被改為其他職位,黃淮以疾致仕,內閣中只有楊士奇、楊榮、楊溥三人。楊榮為人果毅敢為,且屢次跟隨明成祖北征,熟知邊疆將領與敵情事務,但頗愛接受饋遺,當時邊將每年都送良馬與楊榮。宣宗知道后,問楊士奇。他則稱:“楊榮通曉邊疆事務,我等人不及,陛下不宜以此小錯而介意。”宣宗笑道:“楊榮曾經揭你和夏原吉的短,你為何還替他說好話?”他對答道:“希望陛下能夠以容我一樣容楊榮。”宣宗於是同意。此後,話語傳到楊榮,楊榮則以此愧對楊士奇,於是兩人相處甚歡。宣宗亦因此對其更親厚,前後所賜的珍果、牢醴、金綺衣、幣、書器無法計算[32]

正統年間

宣宗驾崩后,明英宗即位,年仅九岁。军政均由張太皇太后负责,太皇太后又命所有部门议案均先经过内阁三杨的諮議后再进行裁决。三人当时亦很自信,杨士奇首推训练士卒坚守边疆,并设置南京參贊機務大臣,分遣文武鎮撫江西湖廣河南山東等地,并罢免偵事校尉。又请求减免租税,并慎刑牢狱,此外严格官员考核机制。这些均得到太皇太后的批准并执行。正统初年,朝政清明均为三杨等人的功劳。正统三年,《明宣宗实录》制成,楊士奇晋少师。次年,乞求致仕,不予批准。之后明英宗下敕歸省墓,不久批准归还[33]

当时,中官王振受宠于明英宗,渐渐干预到外廷政事,并诱导明英宗乱对大臣加罪。靖江王朱佐敬偷偷赠杨榮黄金,杨榮当初正在省墓,歸后不知此事。王振却欲弹劾杨榮,此时杨士奇出面力解。但杨榮不久即去世,杨士奇、杨溥日益孤立。次年,明英宗大兴兵马征讨麓川,藏帑金數萬。再一年,太皇太后去世,王振势力越大并作威作福,百官若有不满均被逮捕。廷臣中人人自危,杨士奇也无法制止[34]

杨士奇之子杨稷为人嗜杀残忍,虐杀数十人。王直收押杨稷,杨士奇使王直左迁。御史相继弹劾杨稷,杨稷被判腰斩,杨士奇只能以老疾告辞。明英宗恐怕伤害士奇,下诏安慰。士奇感恩哭泣,不久忧虑不起。正统九年,杨士奇去世。赠太师,諡文貞[35]。杨士奇葬於泰和縣澄江鎮杏嶺村北山坡上,现为江西省文物保护单位

后事

正统初年,杨士奇曾经上疏称瓦剌漸強,将为边疆敌患,而边疆尚缺兵马,恐怕无法抵御。御史请附近太僕寺關領西番貢馬并悉数供给。杨士奇去世不久,也先果然入侵明朝,始有土木堡之变[36]。杨士奇又善于知人、喜欢推举寒士,甚至包括一些未曾谋面的人。之后指挥京师保卫战于謙、創立平米法的周忱、史称“况青天”的況鍾等人,均由其举荐[37]

杨士奇曾经参与编撰《明太祖實錄》、《明仁宗实录》、《明宣宗实录》、《歷代名臣奏議》、《文淵閣書目》、《三朝聖諭錄》等,并著有《東里文集》。

評價

  • 桂萼《哈密疏》評:“杨士奇援汉弃珠厓例弃之,乃陋儒当权,上下安定,货賂公行,纪纲不振,举版图十郡之地,弃置不宁,盖若考作室乃不肯堂者也。杨士奇者,太宗皇帝罪人也,又足法乎?”[38]

参考文献

  1. ^ 焦竑《玉堂丛语》卷七:“正统间,文贞(杨士奇)为西杨,文敏(杨荣)为东杨,因居第别之。文定(杨溥)郡望,每书南郡,世遂称南杨。西杨有相才,东杨有相业,南杨有相度。故论我朝贤相,必曰三杨。”
  2. ^ 《应庵随录》:“泰和杨文贞公父子将早逝,母陈氏改赘德安同知罗子理,……后子理谪死陝西(或作「遼東」),文贞甫十二岁即养母及京。永乐初,文贞官内阁,陈氏累赠一品夫人,复为乞恩,除免京戍藉回泰和。宣德间,赠礼部尚书张公鉴卒,妻杨氏遗腹生子文质,字允中,即嫁,育于祖母王氏。正统壬戍,文质登进士,其继父己卒,乃迎母归,亦养其异父之弟妹。至成化间,杨氏亦授封太夫人,何相同至此?明朝嫁母而归授封者,仅此两见。”
  3. ^ 明史》(卷148):“楊士奇,名寓,以字行,泰和人。早孤,隨母適羅氏,已而復宗。”
  4. ^ 明史》(卷148):“貧甚。力學,授徒自給。多游湖、湘間,館江夏最久。”
  5. ^ 《玉堂丛语》卷八《仇隙》中引隆庆时刑部尚书郑淡泉之言:“方逊志宠任时,荐西杨,西杨修实录,乃谤方叩头乞余生”。
  6. ^ 明史》(卷148):“建文初,集諸儒修《太祖實錄》,士奇已用薦征授教授當行,王叔英復以史才薦。遂召入翰林,充編纂官。尋命吏部考第史館諸儒。尚書張紞得士奇策,曰:「此非經生言也。」奏第一。授吳王府審理副,仍供館職。”
  7. ^ 明史》(卷148):“成祖即位,改編修。已,簡入內閣,典機務。數月進侍講。”
  8. ^ 明史》(卷148):“永樂二年選宮僚,以士奇為左中允。五年進左諭德。士奇奉職甚謹,私居不言公事,雖至親厚不得聞。在帝前,舉止恭慎,善應對,言事輒中。人有小過,嘗為揜覆之。廣東布政使徐奇載嶺南土物饋廷臣,或得其目籍以進。帝閱無士奇名,召問。對曰:「奇赴廣時,群臣作詩文贈行,臣適病弗預,以故獨不及。今受否未可知,且物微,當無他意。」帝遽命毀籍。”
  9. ^ 明史》(卷148):“六年,帝北巡,命與蹇義、黃淮留輔太子。太子喜文辭,贊善王汝玉以詩法進。士奇曰:「殿下當留意《六經》,暇則觀兩漢詔令。詩小技,不足為也。」太子稱善。”
  10. ^ 明史》(卷148):“初,帝起兵時,漢王數力戰有功。帝許以事成立為太子。既而不得立,怨望。帝又憐趙王年少,寵異之。由是兩王合而間太子,帝頗心動。九年還南京,召士奇問監國狀。士奇以孝敬對,且曰:「殿下天資高,即有過必知,知必改,存心愛人,決不負陛下托。」帝悅。”
  11. ^ 依古代規制,日食為不祥兆,朝廷應预止朝会庆典,罢宴撤乐。宋仁宗康定元年時,遇到日食,大臣富弼上疏勸阻宴會。宋仁宗不聽,后得知北方契丹遼國反而依規制罷宴,使大宋朝廷羞愧不已,宋仁宗亦懊悔。以至於十七年后,嘉佑四年發生同樣日食,宋仁宗預詔減膳免樂。(見《宋史·富弼傳》:“康定元年,日食正旦。弼请罢宴撤乐,就馆赐北使酒食。执政不可。弼曰:‘万一契丹行之,为朝廷羞。’后闻契丹果罢宴,帝深悔之。”;《宋史》(卷12):“明年正旦日食,其自丁亥避正殿,减常膳,宴契丹使毋作乐。”)
  12. ^ 明史》(卷148):“十一年正旦,日食。禮部尚書呂震請勿罷朝賀。侍郎儀智持不可。士奇亦引宋仁宗事力言之。遂罷賀。”
  13. ^ 明史》(卷148):“ 明年,帝北征。士奇仍輔太子居守。漢王譖太子益急。帝還,以迎駕緩,盡征東宮官黃淮等下獄。士奇後至,宥之。召問太子事。士奇頓首言:「太子孝敬如初。凡所稽遲,皆臣等罪。」帝意解。行在諸臣交章劾士奇不當獨宥,遂下錦衣衛獄,尋釋之。”
  14. ^ 明史》(卷148):“十四年,帝還京師,微聞漢王奪嫡謀及諸不軌狀,以問蹇義。義不對,乃問士奇。對曰:「臣與義俱侍東宮,外人無敢為臣兩人言漢王事者。然漢王兩遣就籓,皆不肯行。今知陛下將徙都,輒請留守南京。惟陛下熟察其意。」帝默然,起還宮。居數日,帝盡得漢王事,削兩護衛,處之樂安。”
  15. ^ 明史》(卷148):“明年進士奇翰林學士,兼故官。十九年改左春坊大學士,仍兼學士。明年復坐輔導有闕,下錦衣衛獄,旬日而釋。”
  16. ^ 明史》(卷148):“仁宗即位,擢禮部侍郎兼華蓋殿大學士。帝御便殿,蹇義、夏原吉奏事未退。帝望見士奇,謂二人曰:「新華蓋學士來,必有讜言,試共聽之。」士奇入言:「恩詔減歲供甫下二日,惜薪司傳旨征棗八十萬斤,與前詔戾。」帝立命減其半。”
  17. ^ 明史》(卷148):“服制二十七日期滿,呂震請即吉。士奇不可。震厲聲叱之。蹇義兼取二說進。明日,帝素冠麻衣絰而視朝。廷臣惟士奇及英國公張輔服如之。朝罷,帝謂左右曰:「梓宮在殯,易服豈臣子所忍言,士奇執是也。」進少保,與同官楊榮、金幼孜並賜「繩愆糾繆」銀章,得密封言事。尋進少傅。”
  18. ^ 明史》(卷148):“時籓司守令來朝,尚書李慶建議發軍伍余馬給有司,歲課其駒。士奇曰:「朝廷選賢授官,乃使牧馬,是貴畜而賤士也,何以示天下後世。」帝許中旨罷之,已而寂然。士奇復力言。又不報。有頃,帝御思善門,召士奇謂曰:「朕向者豈真忘之。聞呂震、李慶輩皆不喜卿,朕念卿孤立,恐為所傷,不欲因卿言罷耳,今有辭矣。」手出陝西按察使陳智言養馬不便疏,使草敕行之。士奇頓首謝。”
  19. ^ 明史》(卷148):“群臣習朝正旦儀,呂震請用樂,士奇與黃淮疏止。未報。士奇復奏,待庭中至夜漏十刻。報可。越日,帝召謂曰:‘震每事誤朕,非卿等言,悔無及。’命兼兵部尚書,並食三祿。士奇辭尚書祿。”
  20. ^ 明史》(卷148):“帝監國時,憾御史舒仲成,至是欲罪之。士奇曰:「陛下即位,詔向忤旨者皆得宥。若治仲成,則詔書不信,懼者眾矣。如漢景帝之待衛綰,不亦可乎。」帝即罷弗治。或有言大理卿虞謙言事不密。帝怒,降一官。士奇為白其罔,得復秩。又大理少卿弋謙以言事得罪。士奇曰:「謙應詔陳言。若加之罪,則群臣自此結舌矣。」帝立進謙副都御史,而下敕引過。”
  21. ^ 明史》(卷148):“時有上書頌太平者,帝以示諸大臣,皆以為然。士奇獨曰:‘陛下雖澤被天下,然流徙尚未歸,瘡痍尚未復,民尚艱食。更休息數年,庶幾太平可期。’帝曰:‘然。’因顧蹇義等曰:‘朕待御等以至誠,望匡弼。惟士奇曾五上章,卿等皆無一言。豈果朝無闕政,天下太平耶?’諸臣慚謝。”
  22. ^ 明史》(卷148):“是年四月,帝賜士奇璽書曰:「往者朕膺監國之命,卿侍左右,同心合德,徇國忘身,屢歷艱虞,曾不易志。及朕嗣位以來,嘉謨入告,期予於治,正固不二,簡在朕心。茲創製『楊貞,一印賜卿,尚克交修,以成明良之譽。」尋修《太宗實錄》,與黃淮、金幼孜、楊溥俱充總裁官。”
  23. ^ 明史》(卷148):“未幾,帝不豫,召士奇與蹇義、黃淮、楊榮至思善門,命士奇書敕召太子於南京。”
  24. ^ 明史》(卷148):“宣宗即位,修《仁宗實錄》,仍充總裁。宣德元年,漢王高煦反。帝親征,平之。師還,次獻縣之單家橋,侍郎陳山迎謁,言漢、趙二王實同心,請乘勢襲彰德執趙王。榮力贊決。士奇曰:「事當有實,天地鬼神可欺乎?」榮厲聲曰:「汝欲撓大計耶?今逆黨言趙實與謀,何謂無辭?」士奇曰:「太宗皇帝三子,今上惟兩叔父。有罪者不可赦,其無罪者宜厚待之,疑則防之,使無虞而已。何遽加兵,傷皇祖在天意乎?」時惟楊溥與士奇合。將入諫,榮先入,士奇繼之,閽者不納。尋召義、原吉入。二人以士奇言白帝。”
  25. ^ 明史》(卷148):“帝初無罪趙意,移兵事得寢。比還京,帝思士奇言,謂曰:「今議者多言趙王事,奈何?」士奇曰:「趙最親,陛下當保全之,毋惑群言。」帝曰:「吾欲封群臣章示王,令自處何如?」士奇曰:「善,更得一璽書幸甚。」於是發使奉書至趙。趙王得書大喜。泣曰:「吾生矣。」即上表謝,且獻護衛,言者始息。帝待趙王日益親而薄陳山。謂士奇曰:「趙王所以全,卿力也。」賜金幣。”
  26. ^ 明史》(卷148):“時交阯數叛。屢發大軍征討,皆敗沒。交阯黎利遣人偽請立陳氏後。帝亦厭兵,欲許之。英國公張輔、尚書蹇義以下,皆言與之無名,徒示弱天下。”
  27. ^ 明史》(卷148):“帝召士奇、榮謀。二人力言:「陛下恤民命以綏荒服,不為無名。漢棄珠厓,前史以為美談,不為示弱,許之便。」尋命擇使交阯者。蹇義薦伏伯安口辨。士奇曰:「言不忠信,雖蠻貊之邦不可行。伯安小人,往且辱國。」帝是之,別遣使。於是棄交阯,罷兵,歲省軍興巨萬。”
  28. ^ 明史》(卷148):“五年春,帝奉皇太后謁陵,召英國公張輔、尚書蹇義及士奇、榮、幼孜、溥,朝太后於行殿。太后慰勞之。帝又語士奇曰:「太后為朕言,先帝在青宮,惟卿不憚觸忤,先帝能從,以不敗事。又誨朕當受直言。」士奇對曰:「此皇太后盛德之言,願陛下念之。」尋敕鴻臚寺。”
  29. ^ 明史》(卷148):“士奇老有疾,趨朝或後,毋論奏。帝嘗微行,夜幸士奇宅。士奇倉皇出迎,頓首曰:「陛下奈何以社稷宗廟之身自輕?」帝曰:「朕欲與卿一言,故來耳。」後數日,獲二盜,有異謀。帝召士奇,告之故。且曰:「今而後知卿之愛朕也。」”
  30. ^ 明史》(卷148):“帝以四方屢水旱,召士奇議下詔寬恤,免災傷租稅及官馬虧額者。士奇因請並蠲逋賦薪芻錢,減官田額,理冤滯,汰工役,以廣德意。民大悅。逾二年,帝謂士奇曰:「恤民詔下已久,今更有可恤者乎?」士奇曰:「前詔減官田租,戶部征如故。」帝怫然曰:「今首行之,廢格者論如法。」士奇復請撫逃民,察墨吏,舉文學、武勇之士,令極刑家子孫皆得仕進。又請廷臣三品以上及二司官,各舉所知,備方面郡守選。皆報可。”
  31. ^ 明史》(卷148):“當是時,帝勵精圖治,士奇等同心輔佐,海內號為治平。帝乃仿古君臣豫游事,每歲首,賜百官旬休。車駕亦時幸西苑萬歲山,諸學士皆從。賦詩賡和,從容問民間疾苦。有所論奏,帝皆虛懷聽納。”
  32. ^ 明史》(卷148):“帝之初即位也,內閣臣七人。陳山、張瑛以東宮舊恩入,不稱,出為他官。黃淮以疾致仕。金幼孜卒。閣中惟士奇、榮、溥三人。榮疏闓果毅,遇事敢為。數從成祖北征,能知邊將賢否、厄塞險易遠近、敵情順逆。然頗通饋遺,邊將歲時致良馬。帝頗知之,以問士奇。士奇力言:「榮曉暢邊務,臣等不及,不宜以小眚介意。」帝笑曰:「榮嘗短卿及原吉,卿乃為之地耶?」士奇曰:「願陛下以曲容臣者容榮。」帝意乃解。其後,語稍稍聞,榮以此愧士奇,相得甚歡。帝亦益親厚之,先後所賜珍果、牢醴、金綺衣、幣、書器無算。”
  33. ^ 明史》(卷148):“宣宗崩,英宗即位,方九齡。軍國大政關白太皇太后。太后推心任士奇、榮、溥三人,有事遣中使詣閣諮議,然後裁決。三人者亦自信,侃侃行意。士奇首請練士卒,嚴邊防,設南京參贊機務大臣,分遣文武鎮撫江西、湖廣、河南、山東,罷偵事校尉。又請以次蠲租稅,慎刑獄,嚴核百司。皆允行。正統之初,朝政清明,士奇等之力也。三年,《宣宗實錄》成,進少師。四年乞致仕。不允。敕歸省墓。未幾,還。”
  34. ^ 明史》(卷148):“是時中官王振有寵於帝,漸預外庭事,導帝以嚴御下,大臣往往下獄。靖江王佐敬私饋榮金。榮先省墓,歸不之知。振欲藉以傾榮,士奇力解之,得已。榮尋卒,士奇、溥益孤。其明年遂大興師征麓川,帑藏耗費,士馬物故者數萬。又明年,太皇太后崩,振勢益盛,大作威福,百官小有牴牾,輒執而系之。廷臣人人惴恐,士奇亦弗能制也。”
  35. ^ 明史》(卷148):“士奇既耄,子稷傲很,嘗侵暴殺人。言官交章劾稷。朝議不即加法,封其狀示士奇。復有人發稷橫虐數十事,遂下之理。士奇以老疾在告。天子恐傷士奇意,降詔慰勉。士奇感泣,憂不能起。九年三月卒,年八十。贈太師,諡文貞。有司乃論殺稷。”
  36. ^ 明史》(卷148):“初,正統初,士奇言瓦剌漸強,將為邊患,而邊軍缺馬,恐不能御。請於附近太僕寺關領,西番貢馬亦悉給之。士奇歿未幾,也先果入寇,有土木之難,識者思其言。”
  37. ^ 明史》(卷148):“又雅善知人,好推轂寒士,所薦達有初未識面者。而于謙、周忱、況鍾之屬,皆用士奇薦,居官至一二十年,廉能冠天下,為世名臣雲。”
  38. ^ 《皇明经世文编》卷之一百八十六
官衔
前任:
楊榮
明朝內閣首輔
1424年—1444年
永樂二十二年八月進 - 正統九年三月卒
繼任:
楊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