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錦威
梁錦威 Leung Kam-wa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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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青區議會主席 | |
任期 2021年7月13日—2021年11月11日 | |
民政事務專員 | 鄭健 |
副主席 | 張文龍 → 陳志榮 |
前任 | 單仲偕 |
继任 | 盧婉婷 |
葵青區議會議員 | |
任期 2012年1月1日—2021年11月11日 | |
前任 | (首設) |
选区 | 葵涌邨北 |
多数票 | 2011年:1,752 (65.23%) 2015年:2,195 (57.58%) 2019年:4,396 (57.86%) |
个人资料 | |
出生 | 1985年(38—39歲)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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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党 | 無黨籍 |
其他政党 | 街坊工友服務處(至2018年7月1日) |
居住地 | 香港 |
梁錦威(英語:Leung Kam-wai,1985年—),前街工成員,前支聯會常委,香港泛民主派人士,前任香港葵青區議會主席兼前葵涌邨北選區議員[1]。
經歷
梁錦威於香港浸會大學中國研究課程畢業,曾任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評議會主席及署理會長。[2]
在2019年8月,他的辦事處曾兩度被潑糞,案件被警方列作刑事毀壞處理。[3]
2021年9月8日,支聯會在限期前並沒有按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交資料,梁錦威被警方國安處以《香港國安法》下的《實施細則》附表5有關「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拘捕。[4]
2021年10月22日,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聽取各方陳詞後,先批准鄒幸彤、鄧岳君及徐漢光三人的保釋申請,惟鄒另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須繼續還押。指定法官羅德泉又指,即使梁錦威及陳多偉沒有申請保釋,仍會批出兩人的保釋,換言之五名被告均獲保釋,但梁氏以保釋條件模糊為由拒絕保釋,選擇繼續還押。
各方經商討後,第二次預審暫定於翌年1月25日進行,正審日期仍待定。[5]
2021年11月1日,梁錦威與其餘4名被告承認一項「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一個未經批准集結罪」,並同胡志偉另外承認一項「明知而參與一個未經批准集結罪」,法官最終於12月13日判處其9個月監禁,因其未有上訴,梁因此於11月12日起失去葵青區議員資格,成為本屆區議會第三位因判囚而失去資格的區議員。[6][7]
2021月12月22日,梁錦威改為承認拒交資料罪,被即時判囚三個月,其中兩個月刑期分期執行,總刑期為11個月。[8]
服刑期間,他關注葵涌邨出現群組爆發,衷心祝福「葵涌邨的疫情盡快過去,大家一切平安!」,希望疫情盡快過去。
2022年4月19日,梁錦威早上刑滿出獄。他希望大家都唔好氣餒,過去堅持嘅嘢都繼續堅持落去。他又表示理解目前的政治環境、社會氣氛均較差,但明言不會離開香港,「相信嘅嘢真係唔好放棄」。他都成為唯一出獄的違反港區國安法的被告人士。[9]
參考資料
- ^ 葵青區議會 - 葵青區議會議員資料 梁錦威先生. 葵青區議會. 2021-07-13 [2021-07-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12) (中文(香港)).
- ^ 麥馬高. 【專訪】倒數區議會主席 梁錦威. 獨立媒體 inmediahk.net. 2021-07-13 [2021-07-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29).
- ^ 邵沛琳; 鄧栢良; 鄧詠中. 【潑糞刑毀】一個月兩宗!梁錦威議員辦事處 再遭狂徒抹屎堆廚餘. 香港01. 2019-08-28 [2020-12-31].
- ^ 支聯會拒交資料 國安處上門拘捕副主席鄒幸彤、常委梁錦威、鄧岳君、陳多偉. 立場新聞. 2021-09-08 [2021-09-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11).
- ^ 【支聯會無交資料案】官准 5 人保釋 鄒幸彤、梁錦威拒接受限制言論自由保釋條件. 立場新聞. 2021-10-22 [2021-10-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2-06).
- ^ 去年六四集會案 8被告分別囚4個月2星期至14個月. 香港電台. 2021-12-13 [2021-12-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2-13).
- ^ 葵青區議會議席懸空.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 2022年1月14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1-18).
- ^ 支聯會 5 常委不交資料案 梁錦威認罪判囚 3 月 官: 有組織故意拒交資料. 立場新聞. 2021-12-29 [2021-12-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2-29).
- ^ 前支聯會常委梁錦威刑滿出獄:唔好放棄相信嘅嘢. 獨立媒體. 2022-04-19 [2022-05-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