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法
朱家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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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工部郎中 | |
籍貫 | 直隸上海縣 |
字號 | 字季則,號半石 |
出生 | 癸卯三月廿七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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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家法(1543年—?),字季則,號半石,直隸上海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順天鄉試第五十名舉人[1]。萬曆二十年(1592年),聯捷壬辰科第二甲第三十名進士,授信阳州知州,擢营缮司员外郎,仕至工部郎中[2][3],管理吕梁分司。
家族
参考文献
- ^ 明崇禎三年刻本《松江府志·卷之三十四》:朱家法 順天中式詳壬辰科。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二十年壬辰科殿試金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