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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岑 (嘉靖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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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岑
大明浙江杭州府知府
籍貫直隸揚州府江都縣
字號字高伯
出生生年不詳
逝世卒年不詳
出身
  • 嘉靖五年丙戌科進士出身

方岑(?—?),字高伯直隸揚州府江都縣人,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生平

嘉靖五年(1526年)丙戌科進士。授大理寺評事,陞南京大理寺左寺正。出為浙江杭州府知府,處理海寧縣知縣貪腐案,被浙江巡按周汝員彈劾罷官[1]

工詩文。著有《竹素齋集》。

參考文獻

  1. ^ 雍正《揚州府志》
官衔
前任:
丁 洪
浙江承宣布政使司杭州府知府
嘉靖十四年(1535年)上任
繼任:
李 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