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東雄
戴東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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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日治臺灣高雄州屏東郡 | 1937年8月21日
国籍 | 大日本帝国(1937年-1945年) 中華民國(1945年至今) |
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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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東雄(1937年8月21日—),出生於屏東縣屏東市,臺灣法學家,曾任司法院大法官。
經歷
小學三年級時隨父親北上任教,就讀於龍安國小,後進入師大附中初中部、高中部,1960年畢業於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受系主任韓忠謨啟發決心前往德國留學,1969年獲德國美茵茲大學法學博士學位。
專長為民法,尤其身分法領域更係臺灣之權威。曾任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教授、系主任、法學院院長,1994年起任司法院大法官,2003年卸任,並長年於東吳大學兼任教授親屬法與繼承法課程。現任銘傳大學法律學系專任講座教授、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兼任教授、中華民國法務部民法親屬暨民法繼承修改委員會之召集人。
戴氏於2004年曾因推動中華民國和德國的法學、文化、經濟、環境保護等交流,獲頒德國联邦總統「一級聯邦十字勳章」,是有史以來,獲頒這項勳章殊榮的第一位臺灣人。
家庭
父戴炎輝亦為臺灣著名法律學者,並曾任司法院大法官,也是首任台灣人出任司法院院長。三弟戴東原為前台大醫院院長,四弟戴怡德則是國立臺灣大學化工系退休教授。姪子戴桓青、戴松青。 育有一子一女,女兒戴瑀如亦為美因茲大學法學博士,現為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兒子戴楠青畢業自臺大造船系,擁華盛頓大學博士學位,現於臺北科技大學任教。
逸事
- 因其屏東人出生於高雄的背景,其父取名為「東雄」。在高雄州山下町就讀幼稚園時,曾短暫使用過田井雄次之名。
- 其就學回憶裡,自承韓忠謨與薩孟武兩位教授影響他最深[1]。
- 留學時期本來打算就讀海德堡大學,但因許多法律系前輩亦在該地攻讀博士,勸說他在此環境將使德語無法進步,故後決定轉往邁茵茲大學。
- 包括前司法院院長翁岳生、大法官施啟揚、王澤鑑都是他在德國時期留學的前、後輩。
參考文獻
- ^ 臺灣法界耆宿口述歷史第六輯- 戴東雄先生訪談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