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大韶
張大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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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四川按察司副使 | |
籍貫 | 直隸蘇州府太倉州 |
出生 | 壬午正月初五日 |
逝世 | 隆慶六年 |
配偶 | 娶凌氏,封恭人 |
親屬 | (子)建麟(早夭)、兆麟、(嗣子)天麟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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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大韶(1522年—1572年),字鳴德,號二泉,直隸蘇州府太倉州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應天府鄉試第九名舉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中式癸丑科會試第一百三十六名,二甲第三十九名進士[1][2]。兵部观政,授南京工部主事,缮治凤阳陵寝,後分司芜湖钞关,丁外艰归,服除,起复补刑部主事,历员外、郎中,出知浙江處州府。在任三年,迁四川按察副使、整饬建昌兵备。卒年五十一。
家族
曾祖張銑,贈南京刑部主事;祖父張璧,光化县教諭;父張印,監生。母唐氏[3]。弟大武(监生)、大英、大成。
参考文献
- 王世貞《中顺大夫四川提刑按察司按察副使二泉张公墓志铭》
-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三十二年癸丑科登科錄》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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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謝教 |
明朝處州府知府 嘉靖四十二年左右 |
繼任: 李學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