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褫
尚褫(?—?),字景福,河南汝寧府羅山縣人,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生平
正統四年(1439年),登進士,授行人。後升南京監察御史。因彈劾周銓下獄,與其他監察御史均謫驛丞,其擔任雲南虛仁驛。景泰五年(1454年),因災異上書陳數事,減少佛教影響,奏章抵達禮部時,禮部尚書胡濙因私仇,一概不予遵行。之後他移豐城縣知縣。成化初年,因大臣舉薦,升湖廣僉事,負責賑災流民。之後致仕回鄉[1]。曾孫尚維持。
参考文献
- ^ 《明史》(卷164):“尚褫,字景福,羅山人。正統四年進士。除行人。上書請毋囚系大臣。擢南御史。以劾周銓下獄,與他御史皆謫驛丞,得雲南虛仁驛。景泰五年冬因災異上書陳數事,中言:「忠直之士,冒死陳言。執政者格以條例,輕則報罷,重則中傷,是言路雖開猶未開也。釋教盛行,誘煽聾俗,由掌邦禮者畏王振勢,度僧多至此,宜盡勒歸農。」章下禮部,尚書胡濙惡其刺己,悉格不行。量移豐城知縣,為邑豪誣構系獄,尋得釋。成化初,大臣會薦,擢湖廣僉事。初有詔,荊、襄流民,許所在附籍。都御史項忠復遣還鄉,督其急,多道死。褫憫之,陳牒巡撫吳琛請進止。琛以報忠,忠怒劾褫。中朝知其意在恤民,卒申令流民聽附籍,不願,乃遣還鄉。褫為僉事十年,所司上其治行,賜誥旌異。致仕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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