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专区
1949年置,专员公署驻宜昌市。辖宜昌、宜都、枝江、当阳、秭归、长阳、远安、兴山、五峰9县。
1954年,原由省直辖的宜昌市划入宜昌专区。1955年,撤销枝江县,并入宜都县。专区辖1市、8县。
1959年,撤销宜昌专区,改设宜都工业区(地级),行署驻宜昌市。辖原宜昌专区所属1市、8县。
1961年,撤销宜都工业区,恢复宜昌专区,行署驻宜昌市。辖宜昌市及宜昌、五峰、远安、长阳、当阳、秭归、宜都、兴山8县。
1962年,恢复枝江县。专区辖1市、9县。
1968年1月成立宜昌地区革命委员会。
1970年,撤销宜昌地区革命委员会,改置宜昌地区。
参考文献
- 戴均良等. 《中国古今地名大词典》. 上海: 上海辞书出版社. 2005 (中文(简体)).
- 史为乐.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沿革(1949-2002)》.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6 (中文(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