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政府建设委员会
国民政府建设委员会,简称“建委会”,是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设立的主管全国建设事业的政府机构。职掌为研究筹备及实行关于全国的建设计划;指导并监督各省区建设厅的工作。[1]发展无线电、农田灌溉、煤矿、铁路交通、地方现代化建设等方面做了工作。[2]由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遴选若干委员组成,并指定常务委员七至十一人,由常务委员推定一人为主席。各省区建设厅长为当然委员。
历史
南京国民政府1928年2月18日设立。1928年10月实行五院制后改隶行政院。1931年2月改隶國民政府委員會。1938年1月被裁并至经济部。
组织架构
- 主席张静江
- 常务委员
- 委员
- 秘书长
- 秘书厅
- 电汽处处长鲍国宝
- 无线电管理处:处长李范一/王崇植。1929年6月17日国民党三届二中全会通过《确定行政事项之统属案》,无线电报业务移交交通部电政局。[3]
- 专门委员或顾问:聘任国内外专家。无线电颜任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