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 (臺灣)
南平,是臺灣彰化縣員林市的一個傳統地域名稱,位於該市西北部。相較於今日行政區,其範圍大致包括和平里不含東南端、新生里不含東南端一小塊地、南平里、南興里、大埔里、源潭里。[1][2]
歷史
台灣清治末期至日治初期,南平地區為一街庄,稱為「南平庄」,隸屬於燕霧下堡。該庄北與擺塘庄為鄰,東北一小段與蓮花池庄為界,東與三條圳庄、員林街為鄰,南邊為瓦磘厝庄,西邊為大埔心庄。[1]
1901年(日治明治三十四年)11月,全台廢縣廳改設二十廳,該庄隸屬於彰化廳。1903年(明治三十六年)6月,該庄編入「員林區」,隸屬於彰化廳。1909年(明治四十二年)10月,合併二十廳為十二廳,員林區改隸屬於臺中廳。1920年(大正九年),該庄改制為「南平」大字,隸屬於臺中州員林郡員林街,大字下有「南平」、「大埔厝」小字名[3]。
戰後員林街改制為員林鎮,隸屬於臺中縣,大字亦改制為里。1950年10月,中、彰、投分治,員林鎮改隸屬彰化縣。2015年8月,員林鎮因人口數超過新的標準而升格為員林市。
聚落
本地區發展較早的聚落有南平、大三角潭、大埔厝等,在日治期初期的官方地圖上已有記載[1]。此外,本地區尚有馮厝、水尾、崙仔厝、蝦湳、吳厝等聚落。[2]
交通
台鐵縱貫線是台灣西部南北鐵路幹線,大致以北北西—南南東走向轉縱向經過南平地區東部近邊界地帶,並於東部邊界南側設有員林車站。該站屬一等站,停靠部分普悠瑪號、太魯閣號,絕大部分自強號及其餘全部列車。由此車站可前往台鐵沿線各站。[1][4]
省道台1線又稱「縱貫公路」,是台北至屏東楓港的傳統平面幹道,大致以東北—西南走向繞大彎轉縱向經過本地區東部。由該道路向東北轉北微東可前往大村、花壇、彰化、烏日等地,向南轉南南西可前往埔心、永靖、田尾、溪州等地。[1][4][5]
縣道141號(中山路二段)是員林至林內的道路,大致以縱向經過本地區東部邊界一小段。由該道路向北可前往三條圳西北部並止於省道台1線路口,向南轉南南東可前往員林市中心、社頭、田中、二水、林內等地。[1][4]
縣道148號(員鹿路)是王功至草屯的道路,大致以西南西—東北東走向轉西北西—東南東走向再轉西向東經過本地區南部邊界東段,並與省道台1線交會。由該道路向西南西可前往埔心、溪湖、芳苑等地,向東可前往員林市中心、芬園南部、草屯等地。[1][4]
鄉道彰55線(源潭路、吳厝—大三角潭道路、三潭巷、源潭路、源泉路)是馬鳴山至員林的道路,其南側端點位本地區南部邊界地帶東側的縣道148號路口。由此向西北轉西微南沿邊界而行,再轉西北入境,至源潭路巷路口轉西南,順路繞大彎轉西北,經鄉道彰76線起點路口後續行,至大三角潭聚落南側轉南南西再轉西南到達本地區西南部邊界,轉西北沿邊界蜿蜒而行,轉北北西出境後可前往坡心北部凸出部分、大崙、大崙與加錫交界地帶、加錫、陝西、秀水、安東、馬鳴山並止於鄉道彰18線路口。[1][2][6][7][8]
鄉道彰71線(員大路二段~一段)是大村至南平的道路,其南側端點位於本地區中部偏南的鄉道彰76線路口。由此向北北西轉西北再轉北北西出境後,可前往擺塘西南部、擺塘與大村交界地帶並止於大村聚落東南郊的縣道146號路口。[1][2][6]
鄉道彰73線(擺塘巷、員林大道、新生路、雙平路、新生路)是溝邊至南平的道路,其南側端點位於本地區東部偏南的鄉道彰76線路口。由此向北轉西再轉北,經省道台1線路口後至員林大道路口轉西(該路口被員林大道中央分隔島隔斷而無法直通轉向,必須繞路而行)後,繞大彎轉西南西至擺塘巷路口轉西北(該路口被員林大道中央分隔島隔斷,順樁無法通行轉彎,必須繞道而行)再轉東北,至復興二街路口轉北北西再轉北北東出境後,再轉北北西可前往擺塘、過溝並止於鄉道彰58線路口。[1][2][6]
鄉道彰76線(南潭路、員大路一段、靜修路)是源潭至中東的道路,其西側端點位於本地區南部偏西的於鄉道彰55線路口。由此向北北東轉東蜿蜒而行,經省道台1線路口、鄉道彰73線終點路口後出境,可前往員林市中心北側、三條圳、東山中部偏南並止於縣道137號路口。[1][2]
學校
參考文獻
-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臺灣堡圖》,臺灣總督府,1904年
- ^ 2.0 2.1 2.2 2.3 2.4 2.5 《彰化縣員林鎮行政區域圖》,內政部,2007年5月
- ^ 《新舊對照管轄便覽》,臺灣總督府
- ^ 4.0 4.1 4.2 4.3 《彰化縣行政區域圖》
- ^ 《臺中縣行政區域圖》
- ^ 6.0 6.1 6.2 《彰化縣大村鄉行政區域圖》,內政部,2007年5月
- ^ 《彰化縣秀水鄉行政區域圖》,內政部,2007年5月
- ^ 貓砂,《貓砂地圖:2017年台灣公路網》,貓砂行控中心. [2017-08-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