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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军队院校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紧急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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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军队院校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紧急指示》,简称《紧急指示》,是1966年10月5日中共中央军委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发出的文件,要求军队院校的文化大革命完全按照《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办、运动初期的政治结论一律无效、个人检讨材料交还本人、工作组整理的材料同群众商量处理办法、取消党委对军队院校的运动领导。同日,中共中央批转下发各单位,认为这个文件对全国县以上大中学校都适用。

历史

1966年10月5日,根据林彪的建议,中央军委、总政治部发出《关于军队院校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紧急指示》,要求和地方院校一样,军队院校完全按《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办,要充分发扬民主,要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1]。并指出,以前中央军委、总政治部作出的“关于军队院校的文化大革命运动在撤出工作组后由院校党委领导”等规定,“已不适合当前的情况,应当宣布取消。”[2]同日,中共中央转发了这一指示,并指出,“中央认为,这个文件很重要,对于全国县以上大中学校都适用”,要“坚决贯彻执行”。从此,全军院校乃至于全国掀起了“踢开党委闹革命”的浪潮。全军除野战部队以外,各级党委受到严重冲击,军队院校党组织陷于瘫痪[3]

内容

  1. 军队院校的文化大革命运动,完全按照《十六条》办。以前军委总政对院校文化大革命的个别规定全部取消。
  2. 运动初期被院校党委和工作组打成“反革命”、“反党分子”、“右派分子”和“假左派、真右派”等的人,一律无效,予以平反,当众恢复名誉。
  3. 个人被迫写出的检讨材料全部交还本人处理,党委或工作组以及别人整理的材料应同群众商量处理办法。
  4. 取消党委对院校的运动领导。

参考

  1. ^ 罗正楷主编. 中国共产党大典. 北京:红旗出版社. 1996年6月: 928. ISBN 7-80068-868-2. 
  2. ^ 龙德,蔡翔主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鉴. 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 2000年12月: 631. ISBN 7-205-04473-1. 
  3. ^ 军事科学院军事历史研究所编. 中国人民解放军八十年大事记. 北京:军事科学出版社 ,. 2007年12月: 361–362. ISBN 7-80237-0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