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File:青岛广西路莒县路路口民国时代.jpg

页面内容不支持其他语言。
這個文件來自維基共享資源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原始文件 (1,108 × 706像素,文件大小:615 KB,MIME类型:image/jpeg


摘要

描述
中文(简体):青岛广西路莒县路路口民国时代
日期 1920年代
date QS:P,+1920-00-00T00:00:00Z/8
来源 historical postcards in private possession
作者 未知Unknown author

许可协议

Public domain
本图像目前因在中国著作权保护条款过期而处于公有领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管辖区为中国大陆,不包括香港澳门)的著作权法,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职务作品及所有视听作品,首次发表50年后或自创作之日起50年未发表,进入公有领域;著作权保护期于2021年6月1日前届满的自然人摄影作品,属于公有领域;其他自然人作品,则在作者死亡后50年后进入公有领域。

根据中华民国(目前司法管辖区为地区)的著作权法,所有摄影作品,以及所有著作权持有者为法人的作品,在首次发表50年后,或者从创作之日起50年未发表,即进入公有领域。其他适用作品则在作者死亡后50年进入公有领域。

重要提醒:来自美国以外国家的作品必须在其母国和美国不受版权保护或有自由授权,才可以上传至维基共享资源。来自中国,并在美国基于特定条件(例如在不遵守美国版权程序的情况下发表)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如果在其来源国的URAA生效日期受版权保护的话(根据美国版权署记载,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为1996年1月1日,对于中华民国(台湾)则为2002年1月1日),那么其美国版权可能根据乌拉圭回合协议法案(URAA)而获回溯
致上传者:请提供该图像的首次发表时间及其作者或著作权持有者姓名。

你必须增加美国公有领域标签显示为何这个作品在美国属于公有领域。

čeština  Deutsch  English  português  română  slovenščina  Tagalog  Tiếng Việt  македонски  русский  മലയാളം  ไทย  한국어  日本語  简体中文‎  繁體中文  +/−


Public domain 这张中华民国摄影作品为下列情况之一,因而在中华民国和美国都属于公有领域
  1. 发表于1952年前的作品。
  2. 发表于2002年前且可证明著作人于1952年前死亡的匿名作品。
  3. 拍摄于1952年前且在拍摄后50年内未发表、但发表于2002年前的非匿名作品。
  4. 未刊入其他著作权期间始于1992年6月10日前并延续到此日的著作或非为该著作而作,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作品:
    • 未注册⸺拍摄于1962年6月12日前且发表于1965年7月12日—2001年12月31日。
    • 已注册⸺发表于1975年7月11日前,或拍摄于1962年6月12日前且发表于2002年前。
  5. 符合{{PD-US-unpublished}}的作品。

详见此页面之解释。


English | 中文(简体)‎ | 中文(繁體)‎ | +/−

文件历史

点击某个日期/时间查看对应时刻的文件。

日期/时间缩⁠略⁠图大小用户备注
当前2017年3月5日 (日) 17:482017年3月5日 (日) 17:48版本的缩略图1,108 × 706(615 KB)StefanTsingtauerUser created page with UploadWizard

以下页面使用本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