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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鲁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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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鲁派格魯巴派藏語དགེ་ལུགས་པ་威利转写Dge-lugs-pa藏语拼音Gêlug Ba),為藏传佛教四大派之一,由西藏班智達——宗喀巴·羅桑札巴大师於十四世紀所创立,为阿底峽尊者噶當派的後裔之一。宗喀巴大師親建的第一座寺院為甘丹寺,故又称作甘丹派(Ganden)。格魯,意為“善規”,亦稱黃教,在藏区有很大的影响[1]。格鲁派主要觀點為中觀應成學說。

歷史發展

明朝时,青海藏人宗喀巴阿底峽尊者所創的噶當派教義為主,融合各宗各派的精華,創立格魯派,又被称为新噶当派。宗喀巴開宗立派之後,受到熱烈歡迎,格魯派因此代替噶舉派,接管了全藏的政教事務,成為第一大教派,格鲁派以嚴倡清規,而得名善規派,又被称为格律派,他们嚴守佛教戒律,所以不近女色,廢除双身法。格鲁派僧人多戴黃色的帽子,故漢地俗稱為黄教。学修并重的学风使其成为藏传佛教中影响力最大的派别。

由于格鲁派是四大教派中最晚出现,也是目前影响最大的一派,且宗喀巴原至薩迦的寺院學習,格鲁派几乎吸取了各个教派的各种精華教法,如:

  • 有名的萨迦金剛瑜伽女(金剛瑜伽母)、薩迦十三金法
  • 噶举大手印以及最有名的活佛转世,宗喀巴本人没有吸收转世制度,而是因宗喀巴的最小弟子根敦朱巴圆寂后,为防止内部分裂,于是袭用噶玛噶举派的转世办法,由根敦朱巴的亲属及部分高僧指定,后藏达纳地方出生的一名男孩根敦嘉措,为根敦朱巴的轉世靈童。由此形成达赖喇嘛转世系统。达赖喇嘛的尊号始用于索南嘉措时期。1578年,明王朝顺义王俺答汗赐予索南嘉措“圣识一切瓦齐尔达喇达赖喇嘛”的尊号。此后,格鲁派依此称号追认根敦朱巴為一世達賴、根敦嘉措分别为二世达赖

宗喀巴兩大弟子根敦朱巴克主傑的法脈逐漸興盛,根敦朱巴的繼承人號稱達賴克主傑的繼承人則號稱班禪,達賴與班禪是西藏的兩大政治與宗教領袖,历代甘丹寺主持甘丹赤巴是「格魯派教法」的領袖,格鲁教法的当然法台。法台几年一任,圆寂后并不是转世灵童担任,而是集合有学问高深的僧侣集体举行辩经,胜者继任。

學經制度

格魯派重視僧人學經、辯經﹐有系統的學經制度,先顯後密。格魯派擁有眾多寺院,發揮教育功能。

其教育科目總稱「五明處」,即廣義的佛學。各學堂有10-20個學寮,如噶丹寺有二學堂,各有13學寮。各學堂教授內容多少互異,科目共有:1.因明學、2.般若中觀學、3.中觀學、4.律學、5.俱舍學五個領域。其中般若中觀學主要學習《現觀莊嚴論》的師子賢《小注》,中觀學則主要學習月稱的《入中論》及宗喀巴的《入中論釋》。學僧要背誦指定的經論,透過爭論加深理解,成績優異者進而學習密教,學習目的是要成為一切智者。[2]

宗喀巴規定,《現觀莊嚴論》、《中觀論》、《俱舍論》、《釋量論》和《律經本論》五部經典為該派學僧必修之課稱為顯宗五部大論。凡考取甘丹﹑哲蚌﹑色拉三大寺系統的拉然巴格西學位考試﹐再入推舉進入上下密院學習密宗四部(即事續行續瑜伽部無上瑜伽部)﹐經過逐級的職位升遷﹐可升任甘丹赤巴 。

學位制度

格西意為善知識,或良師益友,相當於漢傳佛教的和尚、親教師,也有譯為佛學博士。 格西學位傳統上只授予在顯宗學院學習有一定成就的學經僧人,而不授予修習密宗的僧人。 在格魯派各寺院中對於格西的等級設置並不統一,學位名稱也不盡相同。

一般來說,拉薩三大寺的格西學位最權威,它的制度也最完善、最健全,所以下面僅就三大寺的四種格西學位作概要性的敘述。

  • 第一等格西拉然巴,意思是拉薩的博學高明之士,是格西中最高等級的學位;
  • 第二等格西措然巴,意思是全寺的卓越高明之士,比拉然巴格西要稍低一等。

這兩種格西,要經過多次考試後,還要經過當時噶廈政府最後的審定方能取得。

  • 第三等格西林賽,意思是從寺院裡選拔出來的有才學的人;
  • 第四等格西多然巴,意思是在佛殿門前石階上經過辯論問難考取的格西。 這兩種格西的考試和認定,不必經過噶廈政府的認可,由各寺自己決定。

教義特色

转世

随着众生的因缘,每一位活佛都示现不一样的情况。但众生因缘尽了,喇嘛则会示现圆寂或没有讲法(当众生没具足福德因缘或没有众生请法的缘起而致)。

地位

格鲁派四大活佛(祖古)在当今有很高的地位,为所有藏传佛教徒崇拜。

教義方面,格魯派教法的領導人是甘丹寺的方丈甘丹赤巴

寺院

格魯派的三大寺指位於拉萨的三個格魯派寺廟,分別是:

格魯派的四大寺表示拉薩的三大寺與

再加上

為格魯派的六大寺。六大寺中都有顯教的佛學院。

其他格魯派管理的有名寺廟有:

参考文献

  1. ^ 吐蕃文化. [2008-03-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03-20). 
  2. ^ 原田覺著,許明銀譯:〈西藏佛教的中觀思想〉,載山口瑞鳳等:《西藏學與西藏佛學》(台北:文殊出版社,1986),頁151-152。

外部链接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