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弦組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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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弦組曲是巴哈管弦樂作品的代表作之一,又稱「序曲」(Ouvertüre),一共四部。
概說
巴洛克時期序曲的典型,是以一首法國式序曲作前導,其後加上各式舞曲的組合,而舞曲的種類與數量由作曲家自行決定。四部作品最初並不是成套的,但因曲式相同故常被放在一起討論。這種體裁由法國作曲家盧利首創,是從歌劇序曲所作的延伸,為莊重的慢板-賦格風格的快板-莊重的慢板構成的三段體,稱為「法國式序曲」;之後盧利與其門生又在法國式序曲後接上各式管弦舞曲,可能來自歌劇,便逐漸形成了此一曲式的傳統。
後世之所以稱此為「組曲」是因為作品由多首舞曲組成,並且當時尚無總結全曲的名稱出現,但在巴哈的時代,「組曲」有更嚴格的意義,需由一定種類的舞曲組成;像這類舞曲自由排列、且以法國式序曲開頭的作品,正式名稱應為「序曲」。
分析
第1號管弦組曲
雖然從現存的譜稿來看,第1號管弦組曲(作品號BWV 1066)約作於1724–25年之間,但從風格推斷,創作年代可以追溯回1718年。
樂器編制:雙簧管*2,低音管,小提琴兩部,中提琴,數字低音
- 序曲,4/4—2/2—4/4拍子
- 庫朗舞曲(courante),3/2拍子
- 嘉禾舞曲(gavotte) I/II,2/2拍子
- 佛拉納舞曲(forlana),6/4拍子
- 小步舞曲(minuet) I/II,3/4拍子
- 布雷舞曲(bourrée) I/II,2/2拍子
- 巴瑟比舞曲(passepied) I/II,3/4拍子
第2號管弦組曲
巴哈的簽名稿顯示第2號管弦組曲(作品號BWV 1067)完成於1738–1739年,但如同他的許多後來沿用的作品,此曲被推定為作於柯騰時期,可能是1721年,也就是在與《第五號布蘭登堡協奏曲》同一時期所作。本作是巴哈唯一為獨奏的長笛與管弦樂團而寫的樂曲。這當中最耳熟能詳的便是最後一首的滑稽曲(又直接音譯為「巴迪奈利」),以其清澈明朗的風格及活潑的節奏而受到歡迎。
樂器編制:長笛,小提琴兩部,中提琴,數字低音
- 序曲,4/4—2/2—3/4拍子
- 輪旋曲(rondo),2/2拍子
- 薩拉邦德舞曲(sarabande),3/4拍子
- 布雷舞曲 I/II,2/2拍子
- 波蘭舞曲/變奏曲(polonaise/double),3/4拍子
- 小步舞曲,3/4拍子
- 滑稽曲(badinerie),2/4拍子
第3號管弦組曲
同樣,現存最古老的樂譜顯示第3號管弦組曲(作品號BWV 1068)完成於1730年,但仍被認為創作於更早的柯騰時期。本作最知名的部份是第二首的歌調,被德國小提琴家奧古斯都·威爾海密改編為「G弦之歌」(Air on the G String)。
樂器編制:雙簧管*2,小號*3,定音鼓,小提琴兩部,中提琴,數字低音
- 序曲,4/4—2/2—4/4拍子
- 歌調(air),4/4拍子
- 嘉禾舞曲 I/II,2/2拍子
- 布雷舞曲,2/2拍子
- 基格舞曲(gigue),6/8拍子
第4號管弦組曲
第4號管弦組曲(作品號BWV 1069)現存最早樂譜的日期顯示為1730年,但其實早於1725年之前業已創作,因為當年上演的清唱劇BWV 110 便使用了本作的序曲部份。
樂器編制:雙簧管*3,小號*3,低音管,定音鼓,小提琴兩部,中提琴,數字低音
- 序曲,4/4—9/8—4/4拍子
- 布雷舞曲 I/II,2/2拍子
- 嘉禾舞曲,2/2拍子
- 小步舞曲 I/II,3/4拍子
- 歡樂曲(Réjouissance),3/4拍子
參考資料
- 文獻
- 樋口隆一等. 《名曲解說:J.S. 巴赫》. 由林勝儀翻译. 音樂之友社. 2000. ISBN 957-8442-4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