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王紹先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重定向自王绍先
王紹先
大明南京刑部郎中
籍貫陝西西安府咸寧縣
三原縣民籍
字號字伯生
配偶娶雒氏
親屬(曾祖)王懋
出身
  • 萬曆十年壬午科舉人
  • 萬曆十一年癸未科同進士出身

王紹先(?—?),字伯生陝西西安府咸寧縣人,三原縣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十年(1582年)壬午科陝西鄉試第十五名舉人,十一年(1583年)聯捷癸未科二甲第十三名進士[1][2]。授工部主事,監修潞王府[3],省費鉅萬。奸璫忿甚,陷之詔獄[4],出為東昌府通判,掌糧務事,糾劾奸璫,謫代州同知,後起為南京刑部員外郎[5],升南京刑部廣西司郎中。居家與弟王紹徽等同修《陝西通志》。

家族

曾祖王懋,懷慶府知府 贈南京吏部尚書兼翰林院學士;伯祖王用賓,太子太保南京吏部尚書兼翰林院學士;祖父王用賢,縣丞;父王昌功,儒官。母秦氏,大同府知府秦鎬女;繼母劉氏[6]。妻雒氏,四川巡撫雒遵女。弟王紹翰、王紹徽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万历十二年六月,差工部主事王绍先同太监崔卿改建潞王府第于河南卫辉府。
  4. ^ 万历十六年八月辛丑,工科都给事中常居敬论劾工部主事王绍先差竣注籍,既不入署又不请告,应缴关防久留私寓,僻怪迂狂,殊乖臣节。 上命拿送镇抚司打问来说。
  5. ^ 陳大經、楊生芝、黃家鼎《咸寧縣志·卷五》
  6.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十一年癸未科殿試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