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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梓 (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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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梓(16世紀—17世紀),仲才四川成都府綿州[1][2]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李梓天資穎慧,舉止不凡,是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的舉人,次年(1558年)會試副榜,授解州學正,進士王明曾跟隨他學習;隆慶六年(1572年)改任南鄭知縣,改善當地賦役過重情況,能力聲譽冠絕漢南,陞陸涼知州,因被中傷辭官回鄉居住四十年,倡議興建文峰塔,數年後建成,人文因此蔚起,其文章追求古風,不循襲舊語,人們都佩服他[2][3]

引用

  1. ^ 四庫全書《四川通志·卷三十六·選舉》:明嘉靖年舉人……李梓 綿州人
  2. ^ 2.0 2.1 天啟《成都府志·卷二十二·人物列傳》:李梓,字仲才,天資穎慧,舉止不凡,少游大鶴先生之門,與聞白沙微旨;嘉靖戊午舉於鄉,屢阨南宮,以乙榜授山西解州學正,侍御王公明輩咸出其門。陞南鄭令,究心吏事,大著能聲,才諝風力為漢南冠,尋轉陸涼州知州,竟以執法不阿中含沙之口,居林下四十年,避囂茹素徜徉泉石;郡之南舊少文峰青烏,議建塔公遂任其事,拮据數年乃成,嗣是人文蔚起,公有力焉,為文務追琢古奧,不襲陳語,人多服其才致云。
  3. ^ 乾隆《南鄭縣志·卷四·職官》:明 知縣……李梓 《府志》(云)四川綿州人舉人,隆慶六年任,舊因山寇嘯聚,當道者暫移金寧城洋,襃沔之差於南鄭,寇平而差不返,民甚苦之;梓至即酌重役、均徭賦,民始解倒懸而釋重負,立有安民碑。

參考文獻

  • 天啟《成都府志》·卷二十二·人物列傳
  • 乾隆《南鄭縣志》·卷四·職官
  • 四庫全書《四川通志》·卷三十六·選舉
官衔
前任:
梅俸
明朝解州學正
1567年-隆慶年間
未知
下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
李養志
未知
上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
郝英
明朝南鄭縣知縣
1572年-萬曆年間
繼任:
周啟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