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壮剧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壮剧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申报地区或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分类传统戏剧
序号226
编号项目Ⅳ—82
登录2006年5月20日

壮剧壮族的民族剧种,主要分布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壮剧戏班人数由二十多至五十多人不等,包括花面小丑等行当,使用月琴等乐器。演出时有扫台、开台、闭台的习惯。唱白多用壮语,偶尔也用汉语。传统剧目多取材民间故事,后来也从汉族戏剧中借鉴了一些内容。

广西壮剧

广西壮剧流行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在清同治光绪年间已有演出,有以田林隆林为中心的北路和以德保为中心的南路之分,另有一种特殊的类别——师公戏

  • 北路系在说唱艺术“板凳戏”基础上发展而成,风格接近民间小戏,主要唱腔有正调、过场调等。
  • 南路系由“双簧戏”发展而成,主要唱腔有马隘调等,后来吸收了流行在靖西市一带的木偶戏唱腔。

云南壮剧

云南壮剧流传于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富宁一带。

参考文献

  • 韦苇:《壮剧艺术研究》,广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